以西寧為例:
《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打印房貸還款明細清單,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廳咨詢;
2.申請人向按揭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3.申請人自籌資金還清全部銀行按揭貸款;
4.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到西寧市房產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貸款房產和土地權屬證書註銷登記手續;
5.申請人向受托銀行提交貸款所需資料(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受托銀行);
6.受委托銀行初審後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7.批準後,受委托銀行根據中心的審批意見與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手續;
8.受委托銀行辦理房產、土地抵押手續;
9.發放貸款,並將資金轉入借款人的賬戶。
上述第三條明確指出,銀行貸款必須首先以自籌資金償還。
擴展數據:
2017 12 13住建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公積金購房的通知——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貸款權益的通知,再次明確房地產開發商不得阻撓或拒絕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1.住房公積金中心和貸款銀行應縮短審批時限,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職工貸款審批。
2.如果貸款銀行不辦,職工可以向公積金中心舉報。經查情節嚴重的,公積金中心可暫停或取消該行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格。
3.房產中介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提供“不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並在房產銷售現場公示。
4.房地產中介不得以提高售價或降低折扣等方式限制或阻撓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員工如有異議,應立即向公積金中心投訴。
5.房地產中介不得要求或要求職工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的書面文件,任何職工應立即向公積金中心投訴。
參考資料:
人民網-西寧商業貸款轉公積金怎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