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購買座落於
的房屋,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現因
,特委托
作為本人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與購房、銀行貸款相關的壹切手續,受托人具體代理權限及範圍如下: 1、簽署購房合同及與購房相關的文件,辦理相關合同備案登記、公證事宜。 2、辦理及領取上述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並繳納相關費用。 3、就所購房產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請貸款,辦理與貸款有關的壹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購房抵押登記申請表、個人貸款支付憑證等與貸款有關的文書上簽字)。 4、辦理歸還銀行貸款、抵押註銷等相關手續。 5、簽收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達的與貸款有關的各類文書。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所做的壹切行為,視同本人所為;因此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關費用,本人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本委托書在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人書面通知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壹直有效 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