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信貸管理。對大額貸款、商業匯票業務以及限控行業和學校貸款進行了檢查;清查頂冒名貸款34.4億元,1.4萬名信貸人員簽立了防範和清理頂冒名貸款保證書,簽約率達99.9%。
認真處置風險點。對肥城、陽谷、定陶聯社采取綜合治理措施,省聯社派出工作組,通過以優質資產置換、落實抵押擔保、調劑清算備付金等措施,有效化解了已暴露的風險,維護了金融和社會穩定。
全面完成了貸款五級分類工作,進壹步摸清了底子,做實了基礎。完善對辦事處、市聯社的考核辦法,組織了管理指標檢查考評,推行了縣級聯社等級社管理,完善了稽核體系和運行機制,加大了稽核檢查頻率。
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治理商業賄賂以及員工經商辦企業專項治理活動,累計發現業務問題5大類114條、風險隱患145項、經濟案件6起,補充、完善各類規章制度145條。全年立案查處各類案件17起,比上年減少2起;涉案總金額12763萬元,已追回5142萬元;對179名責任人員做出了處理,其中縣級以上高管人員19名。
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建立了貸款、商業匯票、安全保衛和信息內控評價子系統。積極開展制度執行年活動,制定信貸、財務、資產管理、稽核等方面制度辦法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