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貸款保險只是商業銀行發放住房貸款的前提條件。
商業銀行不能強制借款人辦理房屋保險,借款人的投保自由權並未被剝奪。借款人仍然有權拒絕辦理房屋保險,他們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借款人拒絕辦理房屋保險的唯壹後果是,他可能無法申請貸款。因此,個人住房貸款保險的規定不是強制保險,但貸款保險的規定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借款人的免費投保權。
住房保險包括住房財產保險和個人抵押貸款保險。這種保險之所以有,是因為銀行和借款人都在尋求保障,因為個人貸款業務期限往往較長,可能存在變數。銀行希望借款人在無力償還貸款時能保證償還貸款,而借款人則希望這種保證能使其保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