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1.住房或消費貸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貸款、商業貸款或消費貸款等個人貸款在約定還款期限內逾期90天以上,或累計逾期6次及以上。經核實存在騙貸、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記入征信系統。
2.信用卡類:借款人及其配偶持有的信用卡在最近24個月內累計逾期90天以上或累計逾期6次及以上。借款人及其配偶曾因個人貸款或信用卡不良被起訴並被記入征信系統。
3.月供逾期或2至3個月未還。
4.車貸月供逾期2至3個月或未還。
5.如果貸款利率提高,“月供”仍按原金額支付,產生逾期利息。
6.如果激活後不使用“睡眠信用卡”,也會有年費。如果不交,會有不良信用記錄。
7.信用卡透支和按揭貸款不按時還款。
8.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未按時還款。
9.個人信用卡套現。
10,助學貸款拖欠不還。
11.手機扣費和銀行卡扣費掛鉤。手機停機後未辦理相關手續,因未交月租費逾期未還。
12.信用卡欠費記錄是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或者身份證復印件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