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充分發揮支農作用。爭取1年實現貸款風險向五級分類過渡,3年基本理順管理體制,5-10年逐步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建設成為產權清晰、管理有特色的社區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是加快政策性銀行改革,充分發揮其支農作用。農發行要拓展業務範圍和服務領域,適時加大飲水安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稭稈發電、小水電等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技術改造力度,加大對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農業綜合開發等政策性貸款的功能。
三是加快農業銀行改革,加大對農村的市場化支持。按照股權分置的方向,通過國家支持和自我重組,將農業銀行整體改造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四是加快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建立健全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機制。要在今年完成郵政儲蓄銀行組建,將郵政儲蓄業務與郵政部門徹底分離,擴大郵政儲蓄資金自主運用範圍,引導郵政儲蓄資金回歸農村。
第五,支持發展其他形式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和方式。通過深化改革和轉換機制,促進現有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