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操作細則》的相關規定,職工在轉移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以申請將異地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移中心。所以妳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自己的公積金。
公積金異地轉移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如下:
搬運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②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壹式兩份;
* * ③ * *用於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其他材料;
具體流程如下:
①申請受理:員工申請由轉運中心審核受理,轉運中心受理員工申請後,將轉運和連接信息發送至平臺傳輸;轉入中心3個工作日內完成業務辦理;
②資料和資金轉出:轉出中心收到轉出中心發送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後,通過平臺反饋確認信息,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和資金的審核受理和轉出;
③信息接收和資金劃轉:劃轉中心收到平臺發送的《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和劃轉資金後,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入賬和信息劃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