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正常捐贈
壹、正常捐贈
如果企業正常捐贈,銀行不會管妳,銀行的貸款跟妳捐不捐沒關系。企業破產後,銀行只會向企業追償,不會向受援方追償。
在我的項目中,企業A的實際控制人總經理C,在幾年前的盛世,是幾個學校的董事會成員。除了教育捐贈,還有各種各樣的捐贈,如修路、照顧老人等等。預計每年捐款不低於數千萬元。企業經營出問題後,沒有辦法。捐的錢肯定不會還,欠銀行的錢也不能按時還。最後銀行起訴,企業資產和個人資產全部被拍賣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沒有去找捐贈人,因為企業A的捐贈是正常捐贈。
第二,可疑捐款
第二,可疑捐款
企業H的企業主每年都以企業的名義向慈善N捐贈大量,捐贈金額甚至接近企業報表的利潤總額,但慈善N的規模並沒有因為每年收到的大量捐贈而擴大。企業H破產後,只剩下壹個空殼公司。銀行在清理債務時,發現了上述可疑情況,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刑偵局調查後發現,N慈善會雖然表面上與H企業無關,但其最終實際控制人實際上是H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企業主為了謀取不當得利,通過騙取貸款的方式將銀行信貸資金轉移給慈善會。最後,銀行從n慈善機構收回了信貸資金。
所以捐款要看是不是真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