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私自借款,貸款人壹般會要求借款人寫借條。如果借款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並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否無效?以下是搜索網邊肖給讀者的回答。希望以下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簽訂借款合同後,貸款人提供借款時,借款合同生效,所以貸款人不付款時,借款合同不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不提供貸款、借款人不按照約定催收貸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成立。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簽訂借款合同後,貸款人提供貸款時,借款合同生效,因此貸款人未進行下壹筆付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去Hualv.com咨詢,Hualv.com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