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活動沒有國籍和地區之分,金融市場的存在使資金在地區之間和國家之間順利轉移。
從央行融資是金融機構滿足資金需求的重要方式。向中央銀行融資主要有三種形式:
將中央銀行發放給作為最後貸款人的金融機構的貸款再貸款稱為再貸款。再貸款是商業銀行除存款外的重要資金來源。
再貸款是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手段。國外再貸款壹般是抵押貸款,通常用於補充法定準備金的不足和資產的臨時調整,不能用於借貸和證券投資。我國再貸款主要是信用貸款,分為基礎貸款、年度計劃貸款和臨時貸款。
再貼現又稱“再貼現”,是指金融機構在貼現並買入未到期的有價證券(如定期票、銀行承兌匯票)後,為滿足短期資金需求,向央行貼現以融通資金的行為。再討論有結構調整和借貸成本的作用,利率壹般低於商業銀行再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