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低收入勞動者的貸款額度。為加大住房公積金信貸支持力度,對繳存基數低或年齡偏大的中低收入職工家庭,每戶最低貸款額度由65438+萬元提高到30萬元。
按照最低公積金月繳136元,分25年計算,可以用貸款公式計算貸款4萬元。原政策可給職工家屬65438+萬元,現調整為30萬元。30萬貸款額度和商業貸款利率計算,節省9.5萬余元。這壹政策的出臺,對於中低收入者和即將退休的居民來說,是壹大利好消息。
順利獲得貸款,改善住房需求。對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降至20%。對未結清商業貸款購房的個人,申請住房儲備貸款購買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為30%。第二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基準利率的1.1倍。
調整和規範房地產貸款管理制度。為進壹步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落實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制度,取消房地產貸款保證金制度,取消房地產貸款保證金制度,減輕我市房地產企業負擔。按照貸款財產管理制度對原貸款財產進行審核規範後,償還已支付的貸款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