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公開招標公告。?
(必須在國家指定的媒體:中國日報、中國經濟日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指定的報刊和網絡應當自收到招標公告之日起7日內發布招標公告)?
2、發售招標資格預審文件。(資格後審也可在開標後進行,招標人應在投標書中明確資格審查的條件、標準和方法。)?
(自資格預審文件發售之日起至停止發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3.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將資格預審結果告知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
4、向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
(自招標文件發售之日起至停止發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5.組織投標人考察現場,召開標前會議。?
6、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開標。?
(自招標文件發售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天)?
7.成立評標委員會,對標書進行評審,並推薦中標候選人。?
8、招標人確定中標人。?
(壹般情況下,招標人應在開標後15天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在投標有效期前30個工作日確定)?
9.網上發布中標公告?
中標公示結束後,招標人將發出中標通知書。?
10,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