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送同意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受理轉移手續及資金。這三個過程完成後,就可以完成轉移和連接程序。該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需要15個工作日,這意味著對於參保人來說,所有程序最多可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費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應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並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受理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間有缺口,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