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經申請了商業貸款,則不能將其更改為公積金貸款。
您可以選擇從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進行還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購買、建造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租住自住住房,且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壹定比例的;
4.已退休;
5.出境定居;
6.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7、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8、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憑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如果允許取款,請到受托銀行辦理付款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和程序。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