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即使在清朝,這些賠款條約也在不斷支付。大家都知道,因為支付了如此巨額的款項,清政府的財政壹度陷入危機。但當時的新政府本身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所以無力償還這麽大的債務。
再加上這麽大壹筆貸款,其實大部分都有非常高的利息,所以當時的清政府在把這麽壹筆錢帶回來的時候,也面臨著很多問題,因為實際上清政府即使不斷還錢,也只能把當時借出去的錢的利息還清。
因為當時的西方列強逼迫清政府和他們簽訂這些不平等條約,主要是希望從他們那裏得到大量的金錢,所以有驚人的利益。因為新政府壹時拿不出這筆錢,只能拖著。相對而言,這些數額在不斷上升。後來實際上新政府所欠的錢壹直是由國民政府承擔的,所以這樣壹筆債務實際上直到1937才全部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