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被執行人惡意不履行判決義務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法院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只是強制執行的措施之壹,並不會免除判決義務,除非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即使被司法拘留也是要繼續履行協議。在執行階段,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可以主動向執行法官說明,要求采取強制措施。法院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的範圍很有限,目前法院壹般只會調查當地的房產車輛銀行賬戶情況,外地的情況不會調查。申請人可以主動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比如是否有經營企業,是否存在到期債權,股權等,這些線索執行法官往往不會調查,需要申請人提供線索。
如果申請人只是被動等待法官的調查結果,很容易因為被執行人轉移財產而無法執行,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需要主動多方面去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