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必須* * *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證的程序可以分為申請、審核、登記三步:(1)申請。男女雙方要結婚,必須持本人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2)復習。登記機關在審查雙方結婚申請時,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或者指定項目進行醫學鑒定。(3)報名。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在內地與外國人結婚,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或者華僑在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