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發動機、車架拓印、照片貼在背面);2.機動車登記/轉移登記表(已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的,不需要。);3.車輛牌照更換申請表;4.機動車登記證書(不需要);5.車主身份證明復印件(單位車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私家車為身份證,原件由查驗窗口核驗);6.車輛照片3張;7.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可以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補領或者更換。車主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機動車號牌申請表,當場辦理機動車檢驗記錄表。
二、申請更換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當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所有人是自然人申請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在現場申請,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大疾病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1.車輛登記證書是車輛所有權的合法證明,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之後任何車輛過戶、過戶等登記都需要開具,上面記錄車輛的相關信息,相當於該車的戶口本。“行駛證”、“車輛登記證”類似於我們的“身份證”、“戶口本”。
二、掛失補辦,需要到任意壹家車管所拍照,然後到該所領取。需要原車主身份證。以北京為例,外地戶口需要北京暫住證。當時是可取的,不能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