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年農民工新辦的創業企業,根據其創造的就業崗位和實際招用人數,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貸款額度可放寬到300萬元以內;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允許在宅基地範圍內建設生產用房;依托現有的市縣技工學校、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成立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支持等服務;有計劃地組織有資金、懂技術、會管理、立誌回鄉創業的優秀農民工到省內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學習鍛煉,幫助他們拓展創業思路,當好創業致富的實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