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單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憑證。保險單必須完整記錄保險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的成立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條款達成壹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未出具保險單,保險人也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保險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險單是合同的生效條件。
保險單必須清楚完整地記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險單主要載明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間、賠償或者給付責任範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保險單由保險人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簽署。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遭受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證據,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