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意思:指在向銀行貸款時,使用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物,銀行則會根據抵押物的價值發放貸款。
按揭受益人需分期償還貸款。貸款還清之後,銀行變會歸還抵押物。在整個按揭過程中,若是使用房產按揭,按揭受益人始終都是享有房產使用權的。
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屬於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壹種法律關系,後於20世紀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地試行,之後逐漸在內地流行起來,因為在房地產領域頻頻出現並正式運用於文本,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
在國內已經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按揭買房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按揭與抵押貸款不完全相同,對按揭較為貼切的解釋是向購房者提供的購。房抵押貸款,其貸款的目的是為了購買房屋(主要是住宅),並不是所有的以房屋為抵押的貸款都可以稱作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