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商人是當時世界上最早遵守信托責任的群體。事實上,信任責任並不是信守承諾、不欺騙那麽簡單,它至少包括三種責任:
首先是法律責任,這個很好理解。當集資者把錢給某人做生意時,那個人有法律義務不為自己偷錢。
二是道德責任。如果壹個管理者不盡力為股東謀取利益,可能不違反法律,但不符合道德責任。
第三是職業責任。受托人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這壹點往往被忽視。沒有第三點,好心未必能辦好事。
信任責任不僅是代理管理的基礎,也是現代商業的支柱。
在探索北極航線的探險中,船被海冰凍住了。接下來的日子會有多難熬,在各種關於巴倫支的傳記中都有描述。在漫長的冬天,他們不得不與寒冷、暴風雪、饑餓和疾病作鬥爭。船上裝滿了貨物,包括保暖的衣服和治療疾病的藥物,但是這些船員寧願凍死或者死掉也不願意碰荷蘭商人托付的物品,因為他們知道那些物品是屬於委托人的,而不是他們的。這種遵守信托義務的行為將在未來為荷蘭商人帶來長期利益。巴倫支也死於這次探險。為了紀念他和他的同伴對探索北極航線的貢獻,後人以他的名字命名了北冰洋的壹片海域。
為了爭奪海上霸權,荷蘭和西班牙展開了戰爭。但阿姆斯特丹銀行並沒有凍結西班牙白銀,甚至當西班牙向其借錢購買軍需品時,它還西班牙錢。這可以說是履行受托責任的又壹個例子:客戶把錢存在銀行,銀行必須保證客戶的資產安全,隨時提現。受托責任的好處在當時是立竿見影的,大量的外國資金湧入荷蘭,就像今天世界各地的資金湧入瑞士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