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銀行不管多長時間不放款,都不算違約。因為銀行拒貸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銀行無法承諾何時完成貸款。所以貸款人沒有投訴的渠道,但是貸款人可以選擇和銀行協商,要求快速貸款。
了解了不貸的詳細原因後,貸款人可以選擇找信貸經理,表示急需這筆房貸,要求銀行挪用應急貸款額度。也可以找開發商談,讓開發商督促銀行。
總的來說:
銀行會在貸款人房貸獲批後的15-30個工作日內將放款消息發送給貸款人。如遇節假日和政策變化,銀行會延遲放款時間。如果貸款人的信用記錄發生變化,銀行也會延遲放款時間進行“貸後管理”。
除了以上,銀行當月貸款余額不足,銀行內部系統需要升級,也會影響房貸放款進度。所以出借人等待1-3個月是正常的。如果貸款人等了3個月還沒有等到貸款通知,可以向銀行咨詢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