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商業銀行壹般服務於民、農、鄉、農,服務於企業等。比如,當人們創業需要資金時,可以在當地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讓他們快速走上致富之路,進駐農村的企業也可以在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
農村商業銀行也會經營農民存款業務,農民存款後可以獲得相應的利息。存款業務主要包括活期存款、整存整取、整存整取、存取款、通知存款、養老金支付等,在農村商業銀行均可辦理。
農商行三農業務包括便捷農貸、創業農貸、農村便利店、暖心農貸、特色農貸、農村自助店;企業“三農”業務包括重點村改造貸款、保障性農民安置房建設貸款、農工商公司流動資金“集合”信貸。
:農村商業銀行成立的背景
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黎明表示,不再設立新的農村合作銀行,所有農村合作銀行將全部轉型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的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股權為紐帶、監管為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利益壹致。
我國農村信用社合格股比例已降至30%以下。已成立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210家,村鎮銀行總資產占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此外,1424農村信用社已達到或基本達到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的治理模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形成了進壹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