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任何單位和個人購買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單個自然人股東及其關聯方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職工自然人合計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商業銀行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購買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第七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壹)未經批準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
(二)未經批準購買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
(三)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