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信用社根據農戶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生產經營、信譽等指標進行評價。然後將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壹般三個等級。
3.測算後,貸款銀行根據農戶信用評級結果、農戶資金需求和信用額度申請相應等級的信用額度,農村信用社核定相應等級的信用額度。
4.貸款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證書。信貸櫃臺工作人員(或門衛工作人員)接到農戶的貸款申請後,審核後簽訂合同,並填寫貸款回執。農民可以按規定使用貸款。
5.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有如實提供資料訂立借款合同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