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表現良好,具有紮實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按教師編制類別報考相應崗位:編制關系為小學的,報考小學教師崗位並持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在2022/2023學年從事與所報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學工作;編制關系為幼兒園的,報考幼師崗位,持有幼師資格證。
4.在我縣招聘或調入教師後,須在我縣農村學校實際任教累計滿3個學年,其中2020年起招聘或調入者須在農村實際任教累計滿5個學年(時間計算至8月15,下同)。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已享受學費補償政策的畢業生,2020年起招聘或調入我縣任教的教師,在農村中小學任教滿5年的,可參加市區空缺教師遴選考試,在郊區學校任教滿3年的可參加空缺教師遴選考試。
以下人員不得參加本次評選:
1.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3.個人有他人逾期融資,除公積金、裝修貸款外,有其他貸款逾期未還貸款,為他人擔保逾期還款。
以上都是鄉村教師選擇去市區需要滿足什麽條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