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房屋登記應對房屋抵押權、典權等權利的設立進行登記。
二、註冊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八條。
三、報名條件
(壹)持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使用證的村民(個人)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屋登記部門不予登記。
(2)其他情況請參照《房屋登記辦法》(第2004號令)建設部168)等規定。
四。申請材料目錄
(壹)根據登記部門提供的信息。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現場勘查收據;
3.房屋抵押合同。
(2)申請人自行提供。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房產證
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4.抵押主債權合同
5.其他必要的材料。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程序
受理(收費)→審核→備案登記→認證→備案。
六、註冊期限
自受理註冊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七、註冊費標準
註冊費:550元/箱,由抵押人支付。
八、註冊申請部門
登記和收據科
九、特別說明
其他房屋權屬證書補充欄註明“集體土地”。
壹般只有農村信用社做這種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