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情況:有房無貸。
處理流程為:
1.帶齊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辦理房產證增加愛人名字的問題。窗口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如果資料齊全,我會給妳壹個號碼,然後根據號碼到相關窗口辦理。
3.房產證加名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紙費。如果順利20天,可以獲得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置密碼,房產交易中心會告訴妳壹個初始密碼,以後可以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處理流程為:
1.先去銀行辦理典當變更手續(詳情請咨詢銀行)。
2.辦理房產證加名的費用:除了上述110元的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則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公積金+商業貸款)和200元。
3.其他流程與“有房無貸”相同。
第三種情況:如果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接血緣關系,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很亂。因為它將被視為房屋出售,您需要支付以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足5年的,5.5%營業稅加65,438+0%個人調節稅(時間期限為生產證明簽發之日至交易之日),5年後不需要。
3.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4.4本合同壹式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同)。
5、男方轉賬50%,所有稅費按市場價計算。如果654.38+0萬房屋的計稅價值為50萬。
6.數人轉讓房產證的,房產證權益應當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