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前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抵押的房子只有在沒有法律糾紛、計劃拆遷和抵押的情況下才能轉讓。因此,壹般來說,離婚後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才能轉讓抵押的房子。
將離婚雙方共同所有的抵押房屋過戶給原夫妻壹方;將離婚壹方擁有的抵押房屋轉讓給另壹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需要還清銀行中的貸款。如果暫時還不清銀行的貸款,離婚夫婦中的壹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另壹家銀行申請再抵押,然後解除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然後再去更改抵押房屋的名稱。
2.完成上述步驟後,離婚後抵押的房子將更名。
第壹步:離婚夫妻首先去抵押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進行網簽;
第二步:離婚夫妻攜帶網簽合同到稅務核驗窗口進行稅務核驗;
第三步:離婚夫妻攜帶稅單到抵押房屋所在地的當地登記大廳辦理抵押房屋過戶手續;
第四步,在辦理完更名手續後,會給壹份領取清單,註明何時領取抵押房屋的新產權證;
第五步:時間到後,離婚夫婦應先持取貨單到繳費窗口繳稅;
第六步:繳稅後,拿著稅單到取件窗口領取新的產權證;
第七步:交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