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我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借款申請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自治區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申請人自簽訂網簽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首付款繳交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高層住宅不超過四年、多層住宅不超過三年、購買二手房為辦理過戶手續二年內、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原商貸正常還款壹年以上;
4.借款申請人房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5.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無未還清公積金貸款、且沒有為他人做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二、辦理流程:
咨詢領表→貸款受理→簽訂合同→貸款審批→發放貸款→按月還款
以上內容來自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1)
引用資料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