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南寧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1、連續6個月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南寧公積金貸款要求是:
1、從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連續12個月(含)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最後壹次繳存月份距離申請當不超過兩個月;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南寧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南寧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個人身份證;
2、如所購住房屬配偶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本);
3、預付款收據或購房發票(辦理時限為壹年內);
4、屬購買單位騰空房、已竣工集資房的:提供《南寧市出售國有住房核定產權通知書》或《南寧市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辦理時限為壹年內),南寧市區以外的,提供轄區房改部門出具的有關出售國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的相關件;
5、屬在建集資建房、市場運作建房的:提供購房協議和集資或市場運作建房批文。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