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政策;
2.購房人家庭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3.購房人在本市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4.細化普通住房標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居住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單套住房建築面積在120(含)平方米以下或144(含)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萬元(含)。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商品房銷售,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明確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價格、交付日期、質量要求、物業管理方式以及雙方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的,應當向中介機構出具委托書。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商品房購買人出示商品房的相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第二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和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決定;但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住宅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