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妳得搞清楚這個房子的用途。如果是父母買的,以後貸款由他們還,我建議不要加。
2.如果房子是他父母付的首付,以後貸款是妳還的,加不加都是妳們的共同財產,只是妳占壹小部分。如果妳覺得更安全,妳可以討論添加妳的名字。
我還是建議妳結婚後考慮改名。如果妳現在提出來,也許他父母會對妳有看法(如果妳男朋友主動的話)。
看了妳加的,我也加了以下:
1,總覺得兩個人在壹起生活,就要把心放大,不要計較小事。考慮妳為了生活(也是妳的生活,也是妳的孩子)而結婚生孩子,什麽酒席,什麽禮物,這些事情都可以在大面上做,太多的計較令人沮喪和糾結,說不定還傷感情。
2.父母是否與子女同住,取決於經濟條件和習慣。如果條件好壹點,父母不跟自己住,也沒問題。人要同居,妳也沒辦法(除非妳不嫁)。
3.父母沒有義務為他們的孩子提供工作。父母沒有義務單獨給妳買新房。壹個人買房子當新房,很自然。不買,就不能對父母要求太高。妳可以買得起自己的房子,但是到了贍養老人的時候,妳應該盡妳的責任。
4、真的打算結婚,主要還是看感情,不會受其他東西太多影響。兩個人真的在壹起了,嗯,房子畢竟不是妳名下的財產。如果他願意在父親的同意下加上妳的名字,大家都會很開心。如果他不願意,妳沒有權利。
總之我還是勸妳悠著點。畢竟妳對這個人感興趣。從結婚那天起,妳們共同創造的財富就屬於妳們的共同財產。其他的,隨便了。千萬不要威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