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鄭州為例,根據《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實施細則》第二條,購房入戶。
1,入門條件。在我市中心城區購房的人員,可申請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
2、所需材料:
(1)業主書面申請;
(二)房地產登記證明或者房地產權屬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提供房管局備案的物業公司出具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證明;
移民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房主與移民關系的證明。
3、流程和時限:
(1)從市外遷入的,由申請人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戶籍提交的材料,由分局戶籍民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通過,派出所出具準遷證,申請人憑準遷證遷入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遷入縣(市)或者尚潔地區的,由申請人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後當場辦理。
擴展數據
不能買賣的房子。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
1.未依法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
2、只有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管局直屬的公有房屋。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按標準價購買的,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正在向完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4.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5.已列入拆遷公告的房屋。
6.歸* * *所有的房屋,以及* * *人不同意出售的其他房屋。
7.所有權有爭議的房屋
8.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已經抵押的房屋。
9.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居住的房屋。
10.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參考鄭州市政務服務網-關於進壹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