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1、破除舊政治體制
(1)逐步削弱封建割據勢力,建立中央集權,實現國家統壹。
(2)廢除封建身份制度,實行四民平等,取消武士特權。
(3)明治政府還派出了使節團考察歐美,學習西方先進的資本主義制度。
2、殖產興業
(1)最初采取大力創辦官營企業來帶動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方針。
(2)其次,運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動用國庫資金,設立“模範工廠”。
(3)第三,實行“勸業政策”,通過向私人發放無息貸款、補助金等,獎勵私人投資工礦業等。
(4)經過較長時間的發展,日本民間經營的近代工業有了初步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開始將官營企業帶動和示範的方針改為“處理”官營企業和大力扶持、保護私人資本主義的方針。殖產興業政策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3、富國強兵
(1)19世紀70年代初,根據山縣有朋的建議,明治政府頒布了天皇詔書,宣布實行義務兵役制,取消封建武士壟斷軍職的特權,建立近代意義上的常備軍。
(2)為了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日本註重對本國軍事人才,設立了專門的軍事大學,建立了近代化的海軍。
(3)改革軍事機構,逐漸形成了陸軍省、參謀本部等軍事機構,直接隸屬於天皇。
(4)日本政府“鼎力”扶植軍事工業。
(5)為了維護國內治安,明治政府還逐步建立起了近代警察制度。
4、文明開化
(1)首先整頓舊的教育機構。
(2)1890年,天皇下達《教育敕語》,推行軍國主義教育。
(3)明治政府廢除了社會風俗和生活方式中的陳規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