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利率的4倍(含本底利率)。超過這個限度,超出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的,可以參照上述規定計算利息。
3.根據《合同法》規定,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以獲取高額利潤。如果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借款人在本金中包含利息以計算復利,則只會歸還本金;如果借貸雙方對是否存在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舉證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4.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對於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貸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後未償還的;貸款人催告後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5.出借人明知借款用於非法活動,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對雙方的非法借貸行為予以沒收,並沒收借貸所得的違法所得。
6.根據《擔保法》規定,在借貸關系中,僅起到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擔保責任。有債務履行保證的,在保證人壹欄簽名、蓋章或註明為保證人的,視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7.行為人以借款人名義出具的借條代借款,借款人拒不承認,且行為人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還款責任。
8.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