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壹條,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的住宅套數,按照擬購房家庭成員(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套數認定。
第二條經借款人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的房產部門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查詢借款人家庭房屋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因當地條件暫時無法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際套數的書面信用擔保。貸款人核實信用擔保虛假的,應當記入不良記錄。
擴展數據: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五條廉租住房建設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鼓勵社會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或者捐贈資金用於廉租住房。政府或政府認定的單位建造、購買、改建的房屋作為廉租住房,社會捐贈廉租住房房源和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未按照合同約定退回廉租住房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還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調整租金處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拒絕接受前款規定的處理方式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百度百科-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