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適用對象:個人
二、國家法律依據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壹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工作的通知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人民銀行 2018-03-27
第壹條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壹)擴大貸款對象範圍。除原規定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外,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範圍。將小微企業貸款對象範圍調整為: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二)降低貸款申請條件。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貸款記錄的要求調整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三)放寬擔保和貼息要求。對已享受財政部門貼息支持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可通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形式支持。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