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市場上有兩種資產管理公司:從事“優秀”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和從事“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前者外延廣泛,涵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設立的資產管理部門或子公司,主要面向個人、企業和機構,提供賬戶分離、合夥投資和單位信托等服務。後者是壹家專門處置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而設立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對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和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目前,中國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即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它們分別接收從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年4月,其他三家公司分別成立於1999+0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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