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有效的條件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要使民間貸款行為成立並生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主體合格,雙方意思表示壹致,合同內容合法,貸款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
如存在以下情形,那麽貸款視為不合格。
1、借貸壹方或雙方的主體不合格
2、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借貸合同,並且損害了國家利益的
3、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借款給別人去賭博或販毒的;如果貸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動而提供借款的,該借款合同無效,雙方還將受民事制裁
5、損害社會公***利益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另外,自然人與非金融機構企業的借貸,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亦屬無效:
(1)企業以貸款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