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提取公積金繳納物業費:
1.物業費收繳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2.員工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及其配偶同時提取的,需提供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同壹戶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委托配偶或直系親屬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提取人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5.職工提取公積金時應攜帶五大國有銀行任意壹家銀行的借記卡(儲蓄卡)原件;
6.職工賬戶因合理原因被凍結或在擔保期內不能為他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根據我國法律,下列情況可以采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已經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