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隨著借款人數的增加,單純依靠政府擔保向商業銀行借款的單壹運行機制逐漸顯現出種種弊端,包括學生信用指數下降、財政貼息負擔過重等。
美國在發現“政府貼息貸款”的弊端後,想出了“學生直接貸款計劃”,並於1993年頒布了“學生貸款改革法”,規定從1994年6月起實施由聯邦教育部直接負責發放、管理和回收的聯邦直接學生貸款計劃,以取代政府擔保貸款。
參與直貸計劃的高等院校可以直接從美國教育部獲得貸款資金,並向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發放貸款。這樣不僅可以省去銀行、擔保機構等壹些中間環節,還可以大大降低助學貸款的成本和違約還款率,提高聯邦政府撥款的效率。
取消商業銀行在助學貸款中的中介角色,政府直接主導高校貸款體系。學生在還款條件上比商業銀行更有利於學生。美國僑報副總裁喬磊在我的博客中分析,大學畢業後貸款的學生每月還款上限是其可支配收入的10%,這樣大學畢業生就不會受到教育貸款還款負擔過重的影響。
然而,這種操作模式並非沒有缺點。它要求高校對學生欠費負責,只會增加高校“催款”的壓力。國內壹些高校學生資助中心的老師並不看好這種做法。(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