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註意事項
1,房產證簽名需謹慎。
如果男女雙方出資買房,最好在購房合同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只能寫壹個人的名字,最好做壹個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說明,把房子的出資關系說清楚。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進行公證,或者在律師見證下簽訂協議,明確寫明雙方已經支付和將要支付的購房款、各人應享有的房屋份額等相關事項。
2.婚前財產公證或者事先約定都是很有效的。
在夫妻關系確定之前,可以申請婚前財產公證或者相互簽訂協議。如果能及時發現糾紛加以證明,更好的避免以後的房產糾紛。
3.把投資人的錢分清楚很重要。
由於買房壓力大,雙方父母都出資幫忙。這種情況下,如果房產證上同時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就要再簽壹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沒有任何協議和憑證的情況下,父母的出資會被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父母並沒有收回出資。所以貸款買房之前,投資人的錢壹定要分清楚。最好和父母或者親戚朋友打壹張欠條,免得結不了婚分手時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