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程序:
1,接受。
2、成本審計:
(1)十二種慢性病門診800元,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70%,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元;70歲以上自負超過600元部分,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為80%,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
(2)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4萬元以上,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0.6萬元。
3.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所需資料,具體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申請需準備的材料:居民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張、與申報疾病相關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住院病歷復印專用章)及相關影像學資料(如x光片、CT片、檢查報告等)。
4.等待報銷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