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出售廢舊產品的收入屬於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因此需要在“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核算。
會計分錄: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註意,銷售廢舊產品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繳納增值稅。
擴展數據:
企業是出售廢料和廢品的企業。它向購買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而不管哪些發票被視為銷售和銷項稅。例如,如果企業出售壹批廢舊物資,普通發票的總價格和稅金為58,500元,該款項通過銀行收取:
借:銀行58500。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5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8500
如果廢料屬於產品廢料,則可以作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當然,因為廢品很少,所以在出售給廢品回收商時不可能開具銷售發票,而有些銷售發票可以定期開具,但必須納稅。
可以開具普通發票,付款人可以是某個人。當月開票需要在報稅系統中完成。如果廢物不是廢物,而是其他東西,例如建築固定資產和剩余廢鋼或類似的東西,則可以作為營業外收入,並且可以繳納部分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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