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由賣方交納,家庭購買第壹套或第二套90平米以下的住房按照成交價1%收取,家庭購買第壹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價1.5%收取,家庭購買第二套90平米以上住房按照成交價2%交納,家庭購買三套以上的住房,按照成交價3%交納)
2、增值稅(住房滿兩年免征,購房時間未滿2年的,按照成交價5.6%交納)
3、土地增值稅(住房暫時免征)
4、個人所得稅(提供發票原件的,按照(成交價-相關成本)*20%;不提供原購房發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價1%交納;如果是通過繼承、贈與取得的住房,個人所得稅壹律按照繼承、贈與取得比例*(成交價-相關成本)*20%;
出售購房時間滿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內唯壹住房,免征個人所得數)印花稅(住房暫時免征)、房屋產權證按件征收5元/件。
二、按國家規定,如果房產證(或者契稅票,哪個時間早按哪個算)不夠五年的話,賣方需要交納營業稅5.5%和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或者契稅票,哪個時間早按哪個算)夠五年就不用交任何稅了。
現在的房屋買賣市場,壹般情況是是買方承擔所有稅費,如果要交自己那部分的話,要交契稅-根據房屋面積,90米以下1%,90-140米是1.5% 140米以上是3% ,然後是個人所得稅1% ,然後是營業稅5.5% 或者差額的,超過5年沒有這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