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申請人是中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證。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和大修房屋的合同、協議或相關批準文件。
5.有不低於所購、所建或大修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
6.能夠提供經辦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作為保證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
7.經辦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身份證件)
2.借款人還款能力證明
3 .合法的購(建、大修)房合同、協議或(和)其他批準文件。
4.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證明、貸款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5.擔保人同意提供關於擔保的書面意見和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購買(建造或大修)房屋的自籌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
7.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8.不同貸款用途所需的其他資料。
處理流程1。申請:借款人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材料。
2.調查:對銀行借款人提供的信息進行調查。
3.批準:銀行批準借款人的申請。
4.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如果貸款銀行同意貸款,借款人和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根據貸款擔保方式的不同,應同時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擔保合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規定,辦理房地產保險、抵押登記或合同公證手續。
5.貸款合同生效,資金轉入開發商賬戶。
詳見/finance/2016/0701/2830325 . 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