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抵押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個人/公司征信要良好,還應該有壹定的還款能力。
3.抵押擔保人買房需要有合同或協議。
4.抵押擔保人需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
5.如果抵押擔保人是擔保公司,還需要債權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
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有哪些?
1.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當事人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保證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5.壹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經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6.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獨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