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見證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或申請,指派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並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壹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
律師見證,不同於其他的人員見證,專指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作為見證人,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的見證,屬於“私證”,但有很強的證明力。
律師見證的作用:
壹、見證某壹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
二、見證某壹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合法性。
從法律屬性上看,在我國律師見證仍屬於“私證”,依法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不同於公證的證明力,公證書壹般可直接作為證據使用。